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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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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兰州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投稿须知
1.兰州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标题与作者姓名、作者工作单位、作者简介、基金项目
(1)文章正标题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,必要时可加副标题。文内标题或小节的层次序号依次是一、二、三、四……;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四)……;1、2、3、4……;(1)、(2)、(3)、(4)……。
(2)来稿应在文末注明单位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,以便联系。
(3)文章应有作者署名。署名2名以上,其间以“,”相隔。署笔名作者应将真实姓名署于作者简介之中。外国作者的姓名写法需遵从国际惯例。
(4)作者工作单位应置于作者之下,内容包括工作单位(二级单位以上)、所在省市和城市,邮政编码。署名2人以上,且工作单位不同者,应在姓名右上角用1,2,3等标识,一个作者若要标识2个以上工作单位,应在姓名右上角标识相应单位的数字,并用逗号隔开。
(5)作者简介置于篇首页之下,内容依次为:姓名(出生年-),性别(民族——汉族可省略),籍贯,职称,学位,研究方向。
(6)基金项目资助产出的文章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,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。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;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,其间以分号“;”隔开。基金项目相关内容应置于作者简介之下。
2.摘要和关键词
(1)摘要是对论文内容梗概简明、准确、完整记述的短文,不加注释和评价性文字,以200~300字左右为宜。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对应。
(2)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,一般每篇3~8个,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。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。
论文题名、作者姓名、作者工作单位、摘要、关键词须用英文译出。作者姓名用汉语拼音,姓氏的字母均大写,复姓连写;名字的首字母大写,双名之间用连字符相连,姓和名之间须空开1个字符。姓、名不缩写。此部分放于参考文献之后。
3.兰州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正文
(1)中文。来稿文字应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《简化字总表》为准。少数古汉语、古籍研究和考据学研究可用繁体、异体、俗体字。引用古文献的稿件如引文中有繁体字者,应尽量改用简化字。
(2)数字。文中公元纪年、世纪、年代、年、月、日、时刻、中国民国纪年、日本年号纪年、各种计数和计量、图表序号、表格内数字、注释的版次、页码、期刊的卷、期次等,均应采用阿拉伯数字;夏历和中国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、干支纪年(均须加注公元纪年)、星期、古文献卷次、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、词组、惯用语、缩略语等,应采用汉字。
(3)文中图表要有图题、表题、栏头和数字单位。表格请制作为三线表。
(4)文中第1次出现的用汉语表示的外国人名,应在其后的圆括号内注明原外国姓名。
4.脚注和参考文献
(1)本刊论文注释多采取顺序编码制和脚注两种形式。作者既可以采取其一,也可以两者混用。见于本刊采取LaTex系统,脚注在本刊编排中易出现一些技术难题。因此,建议来稿采取混用制或顺序编码制。
(2)脚注没有统一规定,只要符合中文表达规范和习惯即可。
(3)参考文献采取顺序编码制,置于文末。多次应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献时,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,并在序号的“[]”外面注明引文页码。示例:多次引用统一著者的同一文献。